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疆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2月27日 19: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 19: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漆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3550129 | ||
| 采购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765418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355012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K2026-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管理团队中对应,注:1.所有管理团队人员需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不予计分;2.资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无法提供佐证材料或材料虚假的,取消对应分值并按不良行为处理。 | 注:资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无法提供佐证材料或材料虚假的,取消对应分值并按不良行为处理。 |
| 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3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0991-7654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6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0991-3550129
附件信息:
5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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