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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批)(第三次)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03日 11: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调兵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驰
项目联系电话18242636999
采购单位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调兵山市南经济开发区东北煤机物流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76865986
代理机构名称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79279051
公告信息
 
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批)(第三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281-0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询价通知书部分内容进行了变更,详细内容查看询价通知书。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10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箱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请使用压缩包的形式加密备份文件,密码自行保存,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命名,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dbssggzyjyzx@163.com),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投标人可参考《关于规范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提醒函》 (https:ggzy.ln.gov.cnzytz202505t20250526_5430284.html)附件所列“投标(响应)无效情形清单”,自行对照检查投标文件,避免因投标文件编制问题导致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调兵山市南经济开发区东北煤机物流中心
联系方式:024-76865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调兵山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联系方式:024-7927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驰
电  话:1824263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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