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余江区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JJS2025-148)变更公告
2026年03月18日 2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余江区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鹰潭市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江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8日 21: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10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叶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7925671 | ||
| 采购单位 | 鹰潭市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邓埠镇鹰南大道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070139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2-898357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JJS2025-1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余江区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环卫智能化服务系统”中“评审依据:提供每项功能相应的操作界面截图。如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的系统软件,须同时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作为佐证;非投标人自主研发的系统软件,须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及购买发票扫描件作为佐证,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评审依据:提供每项功能相应的操作界面截图。如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的系统软件,须同时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作为佐证;非投标人自主研发的系统软件,须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及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作为佐证,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履约能力”中删除评分项“投标人或投标人单位人员,参与制定国家级环境卫生作业类等或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标准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参与制定省级环境卫生作业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标准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参与制定市(区/县)级环境卫生作业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标准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团队成员”中“(2)本项目拟派车队管理员中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每提供1人得2分;限3人参与计分,最高得6分。”更正为“(2)本项目拟派车队管理员中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每提供1人得3分;限3人参与计分,最高得9分。” 4、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团队成员”中“(3)本项目拟派设备维修人员中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提供1人得2分;人员可重复计分,限3人参与计分,最高得6分。”更正为“(3)本项目拟派设备维修人员中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提供1人得3分;人员可重复计分,限3人参与计分,最高得9分。”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团队成员”中“(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更正为“(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具有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6、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6年3月20日上午9:30调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30。 注:具体修正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红色字体部分。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8日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鹰潭市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邓埠镇鹰南大道1号
联系方式:15907013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9楼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方式:0792-8983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叶权
电话:1760792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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