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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6年健康科普文图宣传品制作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19日 19: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6年健康科普文图宣传品制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9日 19:1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楠
项目联系电话0991-3651985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282556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3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6519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XH-2026-Z-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2026年健康科普文图宣传品制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7日  

25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须知前附表 履约担保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支票或汇票;现金或电汇;其他采购人认可的形式。
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持续至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
4.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将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5. 其他说明
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地 址: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联系方式:0991-2825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旭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30楼3001室

联系方式:0991-365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楠

电 话:0991-365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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