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义镇2026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及统防统治服务(一次)更正公告
2026年03月20日 10: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义镇2026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及统防统治服务 | ||
| 品目 | 农业经济管理C99000000 | ||
| 采购单位 | 寿县保义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10: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6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常传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44646021 | ||
| 采购单位 | 寿县保义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南市寿县保义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446460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1568697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CGSX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义镇2026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及统防统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药剂品种丙唑·戊唑醇的推荐亩用量(克、毫升)“90”修改为 “60”。
2、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四、报价要求“2、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力量,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修改为“本项目79800亩施药面积,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在10日内完成飞防工作需投入的无人机设备数量及人力成本,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
3、对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标评分内容中设备配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多配备一台无人机及无人机驾驶员(一机一人)得3分,满分得15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协议)扫描件。”修改为“配备一台无人机及无人机驾驶员(一机一人)得3分,满分得15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协议)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县保义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南市寿县保义镇
联系方式:05544646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18715686970、055427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传灿(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话:05544646021、18715686970、05542751992
五、附件
1. 保义镇2026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及统防统治服务(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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