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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食品功能成分生物合成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26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渤海大学食品功能成分生物合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渤海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5: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陈聪、周毅翔
项目联系电话0416-2329199
采购单位渤海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40087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六楼(中央南街27号A座28-3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329199
公告信息
 
渤海大学食品功能成分生物合成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194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渤海大学食品功能成分生物合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商务条款中“付款方式及条件: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完成相关培训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变更为“付款方式及条件:1.中标人中标后向学校申报见索即付保函文本。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50%;保函中索赔不得附加需中标人同意或需中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条款;保函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2.经学校确认保函所有条款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3-7日内开具正式见索即付保函,以见索即付保函作为预付款保函。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学校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形式)。4.学校收到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50%的合同款。5.因特殊情况导致原保函有效期无法覆盖至验收完成时,中标人须在原保函到期前 30日,向招标人补充提交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有效期已更新的保函,补充保函有效期须能覆盖至项目验收合格后。”;(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至2026年06月11日09点00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6日11时1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0.5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0.5小时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不参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请在邮寄备份文件前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便明确开标相关注意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渤海大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方式:0416-3400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六楼(中央南街27号A座28-31号)
联系方式:0416-232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陈聪、周毅翔
电  话:0416-232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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