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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27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7日 17: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7日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564-3302930
采购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六安市裕安区丰源大道与金园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3302930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64-3270017

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0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裕安区中医医院医技病房楼补短板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第五包第(3)项电驱动射流雾化器”技术参数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1)删除“3.雾化颗粒直径1-5微米,所占比例≥70%”。

2)删除“4.药液残留率≤0.5ml”。

3)删除“5.药液杯容量:2-8ml”

4)删除“6.空气流量:8-10L/min”。

5)删除“7.重量≤2kg”。

6)“2.喷雾速率≥0.30ml/min”更正为“2.喷雾速率≥0.10ml/min。”。

2、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业绩”评审标准中“注:(1)所投包别非单一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更正为“注:(1)所投包别非单一产品时,本项以核心产品业绩计分,如所投包别有多个核心产品时,任意一个核心产品业绩均予以认可;”。

3、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中医医院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4-3302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 620 号城投大厦 7 楼

联系方式:0564-327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话:0564-327001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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