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QS26A01476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重庆理工大学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2日
2026年06月22日 16:55 来源: 【打印】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重庆理工大学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 ||
| 品目 | 台式计算机 | ||
| 采购单位 | 重庆理工大学 | ||
| 行政区域 | 重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2日 16:5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23579067 | ||
| 采购单位 | 重庆理工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235790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理工大学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23579067 |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情况时的成交规则 | 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20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颜色为浅黄色,其余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20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余未尽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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