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456号】平顶山学院24#、25#、26#、27#号学生公寓购置家具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15日 09: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顶山学院24#、25#、26#、27#号学生公寓购置家具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5日 09:2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06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7503547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5-265762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37503547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平顶山学院学生公寓购置家具项目招标文件定稿6.9.pdf | ||
| 附件3 | 分项报价表.pdf | ||
| 附件4 |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75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24#、25#、26#、27#号学生公寓购置家具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6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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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发布后因原中标单位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星原实业(洛阳)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5.09分。 | ||||||||||||
| 3、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1.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收费金额:43707元。 2.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更正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星原实业(洛阳)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627595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学院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 | ||||||||||||
| 联系人:李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5-265762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 | ||||||||||||
| 联系人:张女士 | ||||||||||||
| 联系方式:1893750354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 联系方式:18937503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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