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聚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大圩镇中心校篮球场改造的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7日 21: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川县大圩镇中心校篮球场改造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大圩镇中心校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21: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秋云、何维、廖来东、全宝忠、盘晶晶、陆俊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3638406 |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大圩镇中心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783916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桂林聚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委半塘尾村160号天翔商务大厦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363840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6-C2-230047-GLJ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中心校篮球场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3.1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人民币):699587.34元,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26】40号文件要求,以审定总造价699587.34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7%(即699587.34×93%=650616.23元,人民币大写为:贰佰叁拾陆万壹仟壹佰柒拾肆元零伍分)作为入围条件。磋商报价超过650616.23元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预算总造价(人民币):699587.34元,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26】40号文件要求,以审定总造价699587.34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3%(即699587.34×93%=650616.23元,人民币大写为:陆拾伍万零陆佰壹拾陆元贰角叁分)作为入围条件。磋商报价超过650616.23元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按此次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它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圩镇中心校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
联系方式:18978391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桂林聚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七星区朝阳乡合心村委半塘尾村160号天翔商务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73-3638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秋云、何维、廖来东、全宝忠、盘晶晶、陆俊利
电 话:0773-363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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