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教育局大同区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计算机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7月29日 16: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同区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计算机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大同区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大同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 16: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盖昕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6158195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大同区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同区同阳路3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9-88620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615819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6]QC[GK]2026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区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计算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澄清
更正内容:
将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中“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澄清为: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教育局
地址:大同区同阳路389号
联系方式:0459-8862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15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昕悦
电话:0459-6158195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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