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农业农村局胶州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30日 23: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胶州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30日 23: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青岛宝瑞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6304463 | ||
| 采购单位 |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22895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宝瑞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胶州市郑州东路23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06304463 | ||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胶州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0281000202602000145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胶州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8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2.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基本项目情况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3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64000.00万元,第二包300000.00万元,第三包300000.00万元,第四包300000.00万元,第五包205000.00万元,第六包302200.00万元,第七包339400.00万元,第八包339400.00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64000.00万元,第二包300000.00万元,第三包300000.00万元,第四包300000.00万元,第五包 205000.00万元,第六包302200.00万元,第七包339400.00万元,第八包339400.00万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23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64000.00万元,第二包300000.00万元,第三包300000.00万元,第四包300000.00万元,第五包205000.00万元,第六包302200.00万元,第七包339400.00万元,第八包339400.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变更为: 第一章基本项目情况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3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64000.00元,第二包300000.00元,第三包300000.00元,第四包300000.00元,第五包205000.00元,第六包302200.00元,第七包339400.00元,第八包3394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64000.00元,第二包300000.00元,第三包300000.00元,第四包300000.00元,第五包205000.00万元,第六包302200.00元,第七包339400.00元,第八包339400.00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2350000.00元,其中:第一包264000.00元,第二包300000.00元,第三包300000.00元,第四包300000.00元,第五包205000.00元,第六包302200.00元,第七包339400.00元,第八包3394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 ||||
| 3.更正日期: | 2026-07-30 14:08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名称: |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西楼 | ||
| 联系方式: | 13061230205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宝瑞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胶州市郑州东路236号 | ||
| 联系方式: | 13606304463 | ||||
| 3.项目联系人: | 宁玉 | 联系方式: | 13606304463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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