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美术学院丰顺校区基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08月20日 11: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应学院美术学院丰顺校区基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嘉应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0日 11:4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姐、张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65113 | ||
| 采购单位 | 嘉应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州市梅松路1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3-21868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6511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 ||
| 附件2 | 嘉应学院美术学院丰顺校区基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82002).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L26HG0734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应学院美术学院丰顺校区基础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内容:第二章 采购需求8、投标样品:★(4)样品退还:中标的样品由中标人收到通知后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作为货物验收依据之一。未中标的应当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2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并由此承担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样品处理费(含清运及垃圾处理费等)和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为:第二章 采购需求8、投标样品:★(4)样品退还:递交的中标样品由采购人妥善封存保管,作为本项目货物验收比对依据之一。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投标人应当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样品通知后10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样品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该样品所有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广东宜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仅为企业名称变更,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全部业务资质、原有合作不受任何影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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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应学院
地 址:梅州市梅松路100号
联系方式:0753-218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7楼
联系方式:020-8365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张小姐
电 话:020-8365113
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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