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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菏泽市地震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8月25日 23: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菏泽市地震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菏泽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3:4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政府采购二科
项目联系电话05305319017
采购单位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街道泰山路5001号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05788017
代理机构名称菏泽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菏泽市中华路42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053190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6010021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菏泽市地震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现需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第二小项技术要求采购包2中服务期限: 自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 采购人根据履约和考核情况续签合同, 合同一年一签, 续签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如服务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和标准,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若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或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招标。如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尽快告知对方, 经协商一致不再续签或解除合同。
改为: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 采购人根据履约和考核情况续签合同, 合同一年一签, 续签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如服务过程中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和标准,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若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或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招标。如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尽快告知对方, 经协商一致不再续签或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街道泰山路5001号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05788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菏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426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305319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政府采购二科

电话:05305319017

菏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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