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6]
2026年09月03日 11: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庐江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11: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方雄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87335976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岗湾街道庐巢路4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8733597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方水岸3楼整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87388111 |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NNFZ0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评价验收第三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33页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1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 资格审查表 | |||
|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分公司、总公司均须提供。 |
| 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8.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 4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现更正为: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 资格审查表 | |||
|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分公司、总公司均须提供。 |
| 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8.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更正日期:2025年9月 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庐江县岗湾街道庐巢路41号
电 话:0551-87335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51-8733597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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