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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金杯地块土壤调查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5: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河区金杯地块土壤调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行政区域沈河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5:3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24-23217916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4819828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217916
公告信息
 
沈河区金杯地块土壤调查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9-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3-001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河区金杯地块土壤调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项项目需求表格内的“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 2.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评分项(1)内容。 更正内容:1.“合格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 证)”。现更正内容为:“无”。 2.“(1)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备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得2分。本项满分3分。注: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资料不全不得分。” 现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中级职称得2分,具备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得3分。本项满分3分。注: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资料不全不得分。” 。项目原开标时间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14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 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联系方式:24819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2321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电  话:024-2321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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