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2026-2027年物业和食堂服务(第1次)[2026]
2026年09月04日 19: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东部新中心2026-2027年物业和食堂服务(第1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19: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乾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5670869 | ||
| 采购单位 |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合裕路44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56708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56991006 |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YYFN00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2026-2027年物业和食堂服务(第1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6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供应商业绩”中的“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业绩(含正在履约/已履约完成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3分。”提问如下:
关于供应商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请问提供我司与校方及教体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是否予以认可?
答:供应商提供的三方监管协议中须体现供应商参与食堂实际运营内容,如协议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关于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资信分中“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10分。”请问我公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中任意成员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是否均受认可?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合裕路441号
联系方式:0551-65670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4490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449020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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