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某部修缮改造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09日 11: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霞浦某部修缮改造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9日 11: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协和-刘琴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6168188、13055598188 |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803320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6168188、1305559818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1]MEI[CS]2026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霞浦某部修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1.3施工工期要求调整为“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竣工完成并提交采购人验收。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施工实力,提出更短工期,如工期进展滞后,应主动予以加班加点完成,务必保证按期按质完成,如期交付采购人使用。如果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竣工,应赔偿由于延期交付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评分项1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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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15280332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联系方式:0593-6168188、1305559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协和-刘琴瀚
电话:0593-6168188、13055598188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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