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1日 18: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碑店市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高碑店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18: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886562 | ||
| 采购单位 | 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碑店市幸福北大街19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28126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1298号力宏大厦19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588656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KH-2026-08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碑店市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成交公告内容: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5076;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全额的1.5%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现更正为: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7614;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全额的1.5%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碑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高碑店市幸福北大街196号
联系方式:0312-281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朝阳北大街1298号力宏大厦1908室
联系方式:0312-5886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
电 话:0312-5886562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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