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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心医院③住院综合楼、④综合楼房屋修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5日 08: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③住院综合楼、④综合楼房屋修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8:1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望
项目联系电话19710290136
采购单位安康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金州南路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09150521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12层12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7102901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GJ-2026-AK-08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③住院综合楼、④综合楼房屋修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小微企业声明函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9-15,更正为:2026-09-19。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上午开始时间:09:00:00,更正为:00:00:00。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下午结束时间:23:00:00,更正为:23:59:59。

公告中更正的内容如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③住院综合楼、④综合楼房屋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金州南路185号

联系方式:19909150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12层1204号

联系方式:19710290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望

电话:19710290136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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