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井市纪委办公楼中央空调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6日 08: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井市纪委办公楼中央空调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龙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08: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3-3252611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龙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井市海兰路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192315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3-32526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19号-JLBYZB2026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井市纪委办公楼中央空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中合同书(格式)第四项:付款方式和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7日内支付合同价的95%;设备运行12个月后,没有发生制冷(或制热)不达标情况,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支付方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财政批复完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95%;设备运行12个月后,没有发生制冷(或制热)不达标情况,财政批复完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龙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龙井市海兰路99号
联系方式:1301923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联系方式:0433-32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华
电 话:0433-3252611
初审: 杨洪萍
复审: 李先华
终审: 卢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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