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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7日 10: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行政区域大兴安岭地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0:5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南
项目联系电话0457-2756515
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36846068
代理机构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7-2756515
附件:
附件1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2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大兴安岭冠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pdf
附件4地区行署公安局中标供应商顺延情况说明.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2799]DC[CS]2026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依据采购人情况说明内容:“确认黑龙江华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不再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并按照评审报告载明的候选人排序办理后续中标结果变更及合同签订事宜。”因此,废除“黑龙江华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顺延至评审排名第二名“大兴安岭冠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黑龙江华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大兴安岭冠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94,864.90元,更正为:308,462.28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1813684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457-2756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南

电话:0457-2756515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2026年09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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