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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新镇人民政府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18日 15: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奈曼旗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奈曼旗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5:2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叶
项目联系电话18647584021
采购单位奈曼旗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奈曼旗新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04993344
代理机构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47584021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通辽市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QZCS-G-F-26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包 1、包 2资格审查 一般资格要求项下联合体投标(若有)评审点描述予以修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包1

7

联合体投标

(若有)

符合关于联合体响应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40%。(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变更为:

7

联合体投标(若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确定牵头人,牵头人须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联合体拟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约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 40%;未载明该份额的,联合体投标依然有效,但不享受相应价格扣除优惠。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不作审查。评审办法商务部分评审时,联合体各方提交的资料均可作为商务评审打分依据。

2、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2: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包2

7

联合体投标

(若有)

符合关于联合体响应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40%。(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变更为:

7

联合体投标(若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确定牵头人,牵头人须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联合体拟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约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 40%;未载明该份额的,联合体投标依然有效,但不享受相应价格扣除优惠。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不作审查。评审办法商务部分评审时,联合体各方提交的资料均可作为商务评审打分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奈曼旗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奈曼旗新镇

联系方式:18204993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647584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叶

电话:18647584021

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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