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智慧用电能效管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9日 11: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智慧用电能效管控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9日 11: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镔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2151491 | ||
| 采购单位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北35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758533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青路14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8-215149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100261240010000035-浙大采招E202616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智慧用电能效管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 工期要求: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初验交付使用。 | 工期要求: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初验交付使用。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北35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75853370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8-2296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1491
质疑联系人:陈龙娇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14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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