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2028年综合通信(数字专线)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2026年09月20日 15: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2028年综合通信(数字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网络接入服务

采购单位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淮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0日 15:1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雨渲
项目联系电话18700000000
采购单位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淮海北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17-83941691
代理机构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席雨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G2026-0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2028年综合通信(数字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7.方案部分(如本项目涉及的话) 17.1 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 17.2 方案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编制要求: 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 17.3 投标人应按第17.2的要求编制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投标人未按第17.2的要求编制方案的,按未提供方案处理。”

澄清为:

“17.方案部分(如本项目涉及的话) 17.1 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采用明标方式进行评审。”

其他内容未做调整。

更正日期:2026-09-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淮海北路75号

联系人:谢宇

联系电话:0517-83941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人:席雨渲

联系电话:0517-80996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雨渲

电话:0517-8099605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800-JZCG-G2026-0056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