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2028年度瓯海区娄桥、郭溪、茶山、丽岙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更正公告二
2026年09月21日 11: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8年度瓯海区娄桥、郭溪、茶山、丽岙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1: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鲍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88668010、15988779323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行政审批中心2号楼607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885922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8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88668010、1598877932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042619900100000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瓯海区娄桥、郭溪、茶山、丽岙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评分细则,标项一、标项二的序号5:“车辆、船只配置”(2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最低配置数量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得基本分13分,其中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高压冲洗车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其次,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高压冲洗车若为新能源车(新能源是指[含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的,每1辆再加4分,最高加4分。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满足各标项自行配置的车辆需求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得3分。 3、若不能完全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的,则本项得0分。 注:要求车辆为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或承诺中标后购买,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方可计分: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1、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高压冲洗车、重型多功能抑尘车、多功能路面养护车(清洗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护栏清洗车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2、其余车辆及船只需提供车辆/船只彩色照片(注明车/船种类); 承诺中标后购买的车辆/船只:提供购买承诺书(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必须为全新车辆/船只)及车辆/船只全身彩色照片(注明种类)。 |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最低配置数量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其中①重型洗扫一体车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为新能源车、②重型高压冲洗车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为新能源车,得基本分13分。以上重型洗扫一体车或重型高压冲洗车为新能源车的,每1辆再加4分,最高加4分。 注:新能源车是指[含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满足各标项自行配置的车辆需求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得3分。 3、若不能完全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的,则本项得0分。 注:要求车辆为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或承诺中标后购买,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方可计分: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1、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高压冲洗车、重型多功能抑尘车、多功能路面养护车(清洗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护栏清洗车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2、其余车辆及船只需提供车辆/船只彩色照片(注明车/船种类)(其余车辆及船只要求多辆的,提供1辆即可); 承诺中标后购买的车辆/船只:提供购买承诺书(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必须为全新车辆/船只)及车辆/船只全身彩色照片(注明种类)。 |
| 2 | 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评分细则,标项三、标项四的序号5:“车辆、船只配置”(20分) |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最低配置数量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得基本分17分,其中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高压冲洗车、重型多功能抑尘车(仅指丽岙)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满足各标项自行配置的车辆需求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得3分。 3、若不能完全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的,则本项得0分。 注:要求车辆为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或承诺中标后购买,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方可计分: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1、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高压冲洗车、重型多功能抑尘车(仅指丽岙)、多功能路面养护车(清洗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护栏清洗车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2、其余车辆及船只需提供车辆/船只彩色照片(注明车/船种类); 承诺中标后购买的车辆/船只:提供购买承诺书(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必须为全新车辆/船只)及车辆/船只全身彩色照片(注明种类)。 | 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最低配置数量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其中①重型洗扫一体车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为新能源车、②重型高压冲洗车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为新能源车、③重型多功能抑尘车(仅指丽岙)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或为新能源车,得基本分17分。 注:新能源车是指[含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 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满足各标项自行配置的车辆需求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得3分。 3、若不能完全满足各标项最低配置的(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需求),则本项得0分。 注:要求车辆为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或承诺中标后购买,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方可计分: 供应商自有已上牌(指供应商自行购置,包括分公司购置)车辆:1、重型洗扫一体车、重型高压冲洗车、重型多功能抑尘车(仅指丽岙)、多功能路面养护车(清洗车)、建筑垃圾清运车、护栏清洗车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行驶证(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和车辆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2、其余车辆及船只需提供车辆/船只彩色照片(注明车/船种类)(其余车辆及船只要求多辆的,提供1辆即可;标项三中的二分类(可回收物、其他)、普扫快保垃圾收集车为自有车辆时,不要求提供3种以上车型供采购人选择,仅需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承诺中标后购买的车辆/船只:提供购买承诺书(承诺中标后购买车辆必须为全新车辆/船只)及车辆/船只全身彩色照片(注明种类)。 |
| 3 |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十一、补充条款中,标项一、二、三、四对应的“机械车辆、船只要求”表格第二行。 | “▲最低配置要求” | “最低配置要求”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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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行政审批中心2号楼607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592296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592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8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668010、15988779323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068817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2,0577-855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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