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工业学校智慧用电及智慧空调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1日 16: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亳州工业学校智慧用电及智慧空调管理系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亳州工业学校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6: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邓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6775577 | ||
| 采购单位 | 亳州工业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亳州市职教园区(养生大道与望州路交叉口)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567755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8-599116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SJ2026CG17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亳州工业学校智慧用电及智慧空调管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第三章综合评审表项目团队中第2小项“安全员证”修改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第四章第二节第2小项配套硬件技术参数中,删除“由工信部认可”相关证明材料;
3.第四章第四节注意事项中第3小项修改为“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综合评审表中要求提供的对应证书证明材料除外,不提供不得分),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4.第五章第二节合同条款第17小项修改为“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五章第三节合同格式第6小项修改为“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延期至: 2026年9月29日8点30分 (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工业学校
地 址:亳州市职教园区(养生大道与望州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8-5677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8-5991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电 话:0558-5991161
2026年9月2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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