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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1日 17: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凤阳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7:1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项目联系电话18900502589
采购单位凤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00502589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文久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古马路6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55019170

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60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质疑事项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八、分类质量详述-(六) 粮油豆类-4、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事实依据1:1.食品行业的卫生许可证已于 2009年6月1日废止。2.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不由国家机关直接发出,而是生产者出具,合格证书的内容由企业自行决定。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八、分类质量详述-(六) 粮油豆类中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所需证书及检测报告及证明材料等中标人在供货时提供,投标文件内需承诺即可,格式自拟。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99时50分。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凤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18900502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文久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古马路65号

联系方式:汤超15955019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汤超

电 话:189005025891595501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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