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学影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6年09月21日 18: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学影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应用软件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8: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于丽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891039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7437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6891039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JC/A 26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学影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9-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七、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2技术参数响应中注:1.所有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无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功能截图/操作手册/彩页/说明书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现变更:所有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无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功能截图/操作手册/彩页/说明书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视为满足。 2.其他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 2026-09-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田丽
电话: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于丽娜
电话:0951-6891039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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