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北部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1日 18: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山北部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18: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娇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57055966 | ||
| 采购单位 | 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常山县芳村镇后底埂4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5403102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常山县紫港街道富足山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5705596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822268300010000008-JYZFCG-2026-GK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山北部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货物招标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代理费按中标人投标总价计算(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货物招标计算】,由采购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中与上述更正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除本公告明确的内容外,采购文件其余部分不作调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山县芳村镇后底埂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舒华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031024
质疑联系人:邱健
质疑联系方式:1825805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紫港街道富足山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娇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055966
质疑联系人:盛赟
质疑联系方式:0570-56629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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