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2日 09: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09: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祝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3187200 | ||
| 采购单位 |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华市婺17号城区罗店镇北山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674120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4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9-8318720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700263116110000023-JHCG2026C-008-C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附件十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1,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或联合体)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金华市婺17号城区罗店镇北山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7412059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8967412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4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7200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72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东辅楼政府采购监管处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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