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医治未病中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22日 14: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医治未病中心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兰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14: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彦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9323526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6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931692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睿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陇雁小区3123号1号楼2单元2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0932352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医治未病中心项目(第二包)招标文件(变更后).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25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医治未病中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第二包部分采购需求
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医治未病中心项目(第二包)”作如下删除:
1.删除“听觉神经康复仪参数”中“一、硬件技术参数”第13项“配置打印机1台”及第13.1至13.5项全部内容;
2.删除“听觉神经康复仪参数”中“一、硬件技术参数”第14项“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及全部子项内容;
3.删除“听觉神经康复仪参数”中“一、硬件技术参数”第15项“配置儿童座椅两张,指导老师座椅一张。PU材质,软质材料,带扶手。”全部内容;
4.删除“耳声发射仪参数和配置要求”中“二、设备配置”第7项“蓝牙无线热敏打印机一台”全部内容。
上述内容删除后,第二包其余技术参数、配置要求不变;涉及上述删除内容的条款不再作为采购需求、投标响应及评审依据。
(二)更正第二包技术参数响应评审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4.1评标标准”中第二包技术参数响应评审内容为: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投产品所有技术参数及指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标注“▲”的为关键技术参数及指标,共计7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04分;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及指标,共计36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52分;两项合计扣完为止。”
现更正为: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所投产品所有技术参数及指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标注“▲”的为关键技术参数及指标,共计7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4分;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及指标,共计27项,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6分;两项合计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及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答疑文件中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依据最新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666号
联系方式:18193169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睿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陇雁小区3123号1号楼2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13609323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彦斌
电话:13609323526
甘肃睿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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