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澄清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22日 15: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江屯镇中心小学 | ||
| 行政区域 | 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15:4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24969850 | ||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江屯镇中心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宁县江屯镇过境路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98037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77区菊苑36号(住改商)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2496985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招标文件(2026092201).zip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6CG08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北片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7页“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内容与招标文件P47页”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内容前后不一致,现澄清为:
| 履约保证金 | 2.本采购包的履约保证金按一年采购预算金额的5%收取,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履约保函提交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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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江屯镇中心小学
地 址:广宁县江屯镇过境路88号
联系方式:13929803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77区菊苑36号(住改商)
联系方式:18024969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18024969850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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