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2日 16: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长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天长市乡村振兴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16: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应华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0-7322870 | ||
| 采购单位 |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天长市乡村振兴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新河北路5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0-73228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703、17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0-7558588 | ||
天长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202609-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1)我司与某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咨询服务为年度打包跟踪审计项目,里面有多个施工标段(由不同施工单位中标),且由我司分别单独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请问可不可以分别计算为独立业绩?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其实施条例并未直接规定同一个项目下不同标段的业绩计算方式,但根据招投标活动的实际操作和行业惯例,不同标段是可以被分别计算为独立业绩。
(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中全过程造价控制,请问是否包括高标准农田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其中的一项、二项还是全部工作内容?
答:(1)采购文件中已做描述,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故单个服务合同仅作为单个业绩进行评分。
(2)本采购文件中“全过程造价控制”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合同载明服务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任意一项及以上相关造价服务即可认可,不需要同时具备全部三项工作内容。业绩认定以合同载明服务内容为准,项目类型须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问:我司与某县国控集团的下属国有企业签订的年度造价咨询项目,咨询合同中有高标准农田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清单及编制价编制或审核、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工作内容,请问可不可以作为业绩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答:如年度造价咨询合同约定包含高标准农田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涵盖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属于多阶段全过程造价服务,满足招标文件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要求,可以作为业绩参与本次投标。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天长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天长市新河北路53号
联系方式:应华兴0550-732287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703、1702
联系方式:陆淼0550-75585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华兴、陆淼
电话:0550-7322870、0550-7558588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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