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松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实验室设备及配套安装改造项目(第三次)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3日 15: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实验室设备及配套安装改造项目(第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5: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雷钟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57811526 | ||
| 采购单位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057831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和顺路1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5781152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124263180010000003-ZJTXCG2026-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松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实验室设备及配套安装改造项目(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三、商务条款 1、质保期 | ▲1.1、项目整体质保期不低于2年(特殊说明除外)。质保期限从交工完成验收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合法授权文件(需明确供货责任、质保承诺、售后保障等)。 | ▲1.1、项目整体质保期不低于2年(特殊说明除外)。质保期限从交工完成验收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若是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则需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明确供货责任、质保承诺、售后保障等内容)。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05783136
质疑联系人:林俊炜
质疑联系方式:13957061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和顺路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钟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811526
质疑联系人:刘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8-88021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松阳县财政局
地 址:松阳县环城西路95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81196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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