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南坳村至两合村道路改建工程以工代赈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3日 18: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南坳村至两合村道路改建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兰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8:0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余鑫龙、蔡翔、李奕良、秦彬、唐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2829198 |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兰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兰田街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3-630001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3-282919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6-C2-230056-GX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南坳村至两合村道路改建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六、其他事项 增加34.以工代赈政策要求 34.以工代赈政策要求
34.1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指南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要求,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主要工种劳务报酬参照下列标准:普工190元/工日、砼工220元/工日、零杂工 200 元/工日。本项目计划组织238名当地劳动力参与建设,主要由其中返乡农民工 2 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 207 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 8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 1 人,退役军人 20 人等重点群体组成。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39.13万元,占中央预算内投资的43.37%。以上如有变化以最终监管部门审核为准。本项目采用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村委会+村级劳务合作社+当地群众”。
34.2供应商必须按以上政策要求在竞标响应时出具承诺书(自拟,承诺书编入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中),如未完全响应或未提供承诺书的,竞标无效。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请各潜在供应商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兰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兰田街10号
联系方式:0773-630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0773-282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蔡翔、李奕良、秦彬、唐琴
电 话:0773-282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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