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更正公告(1次)
2026年09月24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阳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15: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0582335 | ||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25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05823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西北角6号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8-216619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6FS01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其他要求1.1现变更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供应商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的聘用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企业名称一致。) 内容二:“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3综合评分人员资历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现变更为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供应商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的聘用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企业名称一致。) 内容三: 现将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有关的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统一变更为“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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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256号
联系方式:王静静;0558-2199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三楼西北角6号厅
联系方式:刘晗晟、郭子君0558-2166193(备用电话:0558-2166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静;刘晗晟、郭子君
电 话:0558-2199036;0558-2166193(备用电话:0558-2166016)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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