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4日 16: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丹县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16: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韦智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8-2320211 | ||
| 采购单位 | 南丹县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丹县城关镇民行中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8-727687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8-23202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6-G1-210072-GXG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59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 2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采购款项分三年分期支付,付款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中标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后按约定期限支付款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且中标供应商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第二期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稳定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满1年,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5%(不计利息);
第三期付款:设备验收合格满2年,中标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无违约情形,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总价35%(不计利息)。付款方式:本项目采购款项分两期支付,付款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中标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前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合规发票后按约定期限支付款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第二期付款: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稳定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6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0%(不计利息); 3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六、评标29.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 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丹县人民医院
地 址:南丹县城关镇民行中路11号
联系方式:0778-72768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
联系方式:0778-2320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智敏
电 话:0778-23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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