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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涉海渔船智能监管平台(“辽渔安”)信息终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4日 16: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涉海渔船智能监管平台(“辽渔安”)信息终端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行政区域葫芦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6:3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27-6978899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3368009
代理机构名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7-6978899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涉海渔船智能监管平台(“辽渔安”)信息终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400-017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涉海渔船智能监管平台(“辽渔安”)信息终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调整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中“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调整后的具体内容详见随本更正公告同步发出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4日15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前,投标人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8  
联系方式:0429-336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27-697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0427-697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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