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4日 17:2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蚌埠市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17:2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苏明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55238776 | ||
| 采购单位 |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路1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5523877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跃龙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东街道魏岗家园宝塔山路88-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1280916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6SQCGZ2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及标的名称表述统一更正为“蚌埠市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洗扫车、冲洗车、垃圾车、排水抢险车均存在对自有车辆另行加分的情况,对自有车辆与租赁车辆的供应商予以不同计分标准,造成了对不具备自有车辆规模的中小企业的差别歧视待遇。请求采购人对该部分赋分予以调整,做到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环卫服务项目,车辆装备是保障项目连续作业、应急处置的核心履约资源,自有车辆是为保障项目连续作业应急调度正常实施,体现持续履约、应急调度和综合服务能力,与项目履约需求相匹配,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实施差别或歧视待遇情形。本项评分设置不作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路132号
联系方式:0552-2074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跃龙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东街道魏岗家园宝塔山路88-1号
联系方式:15212809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明辰(采购人代表)、周慧龙(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2074963、1521280916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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