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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25日 00: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诏安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诏安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诏安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5日 00: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12597
采购单位诏安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诏安县玉峰路1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6-3323840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306-2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6-211259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4]XMCS[GK]2026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诏安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开标时间调整、招标文件补充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09 10:00:00,更正为:2026-10-1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09 10:00:00,更正为:2026-10-10 10:00:00。

一、删除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中序号7产品名称“辅材”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1)修改为

“采购包1:分包比例30%,分包履行的内容:本采购包预留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履行的内容:详见分包协议”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项目清单内容进行补充:

(1)对项目清单序号6“录像设备”补充要求:硬盘容量≥2TB。

(2)新增补充说明条款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本项目涉及的非货物序号7“辅材”属于配套服务,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格式中可不对以上配套服务做出声明。

2. 投标人应根据以上项目清单编制报价,报价应综合考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本项目所需全部配套材料、相关服务等一切费用,上述所有内容均包含在总报价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以本次系统生成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诏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诏安县玉峰路146号

联系方式:0596-3323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2306-2308室

联系方式:0596-2112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112597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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