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区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5日 02: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华区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龙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5日 02: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小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2997987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工业园1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278072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8299798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LHADL2026000060
原项目名称:龙华区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8日
二、更正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信息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更正为: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5 |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 7 | 考察内容: 1.具有环境或环保相关专业,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得30%,本科学历的得20%,大专学历的得10%,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0%;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环境或环保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得40%、初级工程师证书得20%。本小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40%; 3.具有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害垃圾收运或处理项目管理服务经验的,得30%。 以上三项累计最高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毕业证书及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2.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项目负责人姓名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经验,则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开标日当月及其前两个自然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同时出具员工当前在职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 |
| 6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考察内容: 1.收运人员: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8%,本项最高得40%; 2.安全员: (1)具有安全相关专业,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得30%,本科学历的得20%,大专学历的得10%,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0%;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30%,初级工程师证书得15%。本小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30%; 本项最高得60%。 以上2项累计最高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证书扫描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2.提供学历证书及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4.由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提供该组织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的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截图;涉及“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还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证书查询记录的相关截图。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工业园1栋
联系方式:0755-2780723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0755-8299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娜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2997987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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