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28日 16: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和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平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16: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5556285 | ||
| 采购单位 | 平和县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5286330-9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300号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555628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PHCGZX[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9-11,更正为:2026-10-1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23 09:00:00,更正为:2026-10-2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9-23 09:00:00,更正为:2026-10-20 09:00:00。
更正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第7点”更正为“7、投标人应根据各服务岗位人员的需求量进行人员数量的合理配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应按岗位实际需要人数进行调整配备,特殊岗位人员的薪资待遇需有所倾斜。各服务岗位人员请假必须向采购人报备申请,如超过2天以上的按照该人员日均工资金额相应扣除,不能顶岗冲数。”
更正二:新增“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第10点”为:“10、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提供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工具、物品、材料、防护用品、通讯设备等(本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除外)。”
更正三:“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岗位配置要求第2点”更正为“2、具体人员要求如下:2.1各服务岗位人员须身体健康,上岗前须提供常规体检证明材料,费用自理;2.2服务期内,员工发生一切意外及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2.3关于后勤公司招聘员工的学历及年龄限制规定:
2.3.1项目经理:须满足年龄55周岁(含)以下,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持有:①行政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具备2年(含2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后勤项目(该项目须同时包含保洁、运送服务内容)管理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
2.3.2保洁主管: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含2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保洁服务管理经验(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
2.3.3 运送主管: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含2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运送服务管理经验(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
2.3.4保安队长:须满足年龄5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含)以上学历基础上,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5保洁、运送人员:男女不限,男性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个别可放宽至65周岁),女性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个别可放宽至60周岁),小学文化以上基础,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勤劳,服从管理。考虑医院物业用工老龄化问题,保洁人员60周岁以上比例不得超过10%。
保安:男女不限,年龄18至60周岁;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持有保安员证书,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记录,五官端正(要求至少6-8人外貌形象较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退伍军人优先。投标时,承诺中标后巡逻保安至少有6人由有资质保安公司派遣(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负责消控室人员(6人)须持有效的消控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文件中第2点具体人员要求的2.3.1-2.3.4小点,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学历、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响应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上述人员中标后将派驻至本项目服务(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展服务时若投标人以各种理由规避人证不一的情况,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处理。
2.4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戴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人员岗前培训达100%。上岗人员合格率100%。
2.5所投入该项目的管理班子诸项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时的响应内容相一致。
2.6医疗垃圾暂存间管理人员按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体检一次,费用自理。”
更正四:“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保安部分中附件2:院区内财物损失赔偿作业流程表自行车项更正为“
| 自行车
| 车辆部分被损(不按指 定停车点停放) | 由物业公司停车管理员与车主现场确认并签置认定书 | 物业公司与车主协商解决 | 物业公司与车主协商解决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医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联系方式:0596-5286330-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正兴大道300号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0596-5556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96-5556285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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