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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8日 16: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品目

采购单位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6:5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夏云、王策、张力
项目联系电话18302647909
采购单位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友庄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85821308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附1号金阳汇城商业办公楼6层12、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026479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Y-YGCS-202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江经济带重点生态区沅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82801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报价 (一)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二)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三)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及磋商报价以最后报价(二轮报价)为计算基础,评审价格即落实价格扣除优惠等政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二轮报价)。(四)根据财库〔2026〕2 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 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报价扣除说明: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率:10%。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计算。监狱、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型企业。特别说明: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二)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三)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评审价格)。(四)根据财库〔2026〕2 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 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报价扣除说明: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率:10%。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计算。监狱、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型企业。特别说明: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友庄路12号            

联系方式:13985821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附1号金阳汇城商业办公楼6层12、13号              

联系方式:1830264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66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夏云、王策、张力

电    话:183026479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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