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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29日 16: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6:3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月、高飞
项目联系电话024-31209498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8185450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209498
公告信息
 
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14-006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
供应商名称:辽宁联合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22-6号1门
中标(成交)金额:2,994,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33(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下浮10%,实行差额累进方式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856.8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
货物类
名称:3m3配套可卸式垃圾箱(勾臂箱)、5m3配套可卸式垃圾箱(勾臂箱)(A02031100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品牌:大连银河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
单价(元):2,994,000.00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9日 14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名:辽宁联合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得分:81.33;第二名:湖北康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得分:80.46;第三名:山东金昂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得分:80.2。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0-1号
联系方式:024- 81854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5
联系方式:024-31209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月、高飞
电  话:024-31209498
五、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补短板项目(可卸式垃圾箱) 供应商名称:辽宁联合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png
2.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本国产品证明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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