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信息工程(三期)—卫生监督智能监管系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30日 18: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民健康信息工程(三期)—卫生监督智能监管系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18: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文菲、周晓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38887254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古溪路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22990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8幢二单元6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3888725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1]WF[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民健康信息工程(三期)—卫生监督智能监管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 8 | ★ | 其他 |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及等额预付款保函(合同总额的30%,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及等额预付款保函(合同总额的30%,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预付款保函退回时间: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采购人办理退回手续。” |
”现更正为“
| 8 | ★ | 其他 |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及等额预付款保函(合同总额的30%,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合同总额的70%)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30个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3、“预付款保函退回时间: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采购人办理退回手续。”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古溪路7号
联系方式:0593-229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8幢二单元605室
联系方式:17338887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文菲、周晓雯
电话:17338887254
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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