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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信息工程(三期)—卫生监督智能监管系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09月30日 18: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民健康信息工程(三期)—卫生监督智能监管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8:1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文菲、周晓雯
项目联系电话17338887254
采购单位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古溪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3-229903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8幢二单元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33888725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01]WF[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民健康信息工程(三期)—卫生监督智能监管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支付方式

更正内容:

原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8

★

其他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及等额预付款保函(合同总额的30%,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及等额预付款保函(合同总额的30%,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预付款保函退回时间: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采购人办理退回手续。”

”现更正为“

8

★

其他

1、进度款,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及等额预付款保函(合同总额的30%,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发票(合同总额的70%)及完整的支付手续相关材料,且财政资金到位后,30个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3、“预付款保函退回时间: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采购人办理退回手续。”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古溪路7号

联系方式:0593-229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8幢二单元605室

联系方式:17338887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文菲、周晓雯

电话:17338887254

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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