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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外包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30日 18: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外包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8:2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凡凡
项目联系电话18297956849
采购单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花园街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97956849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66223916、66223922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外包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FFN50772

项目名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外包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服务团队1评分项备注中“3.关于第1-2项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如我单位拟派驻一名执业律师(专职),2015年开始执业,在我所已执业4年,现已退休,根据国家社保相关法律法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社会保险,客观无法出具社保证明。请问对于本项目团队正式退休执业律师(专职),是否允许以退休审批文件(或退休证)替代社保证明,不按材料缺失处理?

答:以退休审批文件(或退休证)替代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本项目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相应社保证明材料按该评分项备注要求提供。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花园街79号

联系方式:0551-62669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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