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中心院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01日 16: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中心院区物业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01日 16:5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缘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52978156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3529781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637 |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中心院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FFZ50823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中心院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人业绩”第1条更正为: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第4项医辅主管第(1)条更正为:“(1)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荣誉”第1-4条更正为:“1?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方面荣誉的,得2分。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理的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示范方面(或优秀方面或标杆方面)荣誉的,得2分。3?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方面(或劳动保障方面)荣誉的,得2分。4?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消防安全委员会)颁发的消防方面荣誉的,得2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联系方式:0551-6216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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