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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7年羁押场所在押人员及民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08日 15: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7年羁押场所在押人员及民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行政区域温江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5:2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0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7050033转2052
采购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8274906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7050033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52026000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7年羁押场所在押人员及民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补充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编号:51011526210200012366。
2、采购品目名称: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3、采购预算金额为:310万元,采购限价金额为:310万元。
4、交货时间:每天所需食材应在当天上午 06:30 以前(或合同另行约定)送到;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要求所有法定节假日正常供应保障。配送服务期限为一年。
5、付款方式:1、货款转账支付。付款进度安排: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中标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供应商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对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2、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监督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28-82727142。

7、项目负责人:张健、杨皓、潘家萍、黄媛、陈媛、赵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 028-8274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87050033转2052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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