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总医院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服务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14日 11:3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至县总医院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服务 |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东至县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11:3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慧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56559111 | ||
| 采购单位 | 东至县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056645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池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商业步行街1栋101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565591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42026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至县总医院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22页“五、人员要求”中:“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扫描件(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企业名称一致)及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更正为“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扫描件(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企业名称一致)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1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17点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至县总医院
地 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1号
联系方式:13305664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池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商业步行街1栋1014号
联系方式:0566-710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琴、周慧勇
电 话:15956633268、158565591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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